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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股综述 周刊 Vol.12
2002年02月01日
主办:牛股网络控股有限公司  
协办:新华社《证券投资》周刊
  《午报》
上证/深证K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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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套股民难愈合的十大"伤"
· 上帝的炒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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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要"补偿"
· "折让配售方案"引发股市大动荡
券商看市 更多内容>>
· 恒通证券:剧烈震荡有吸筹迹象
· 北京证券: 厦门机场(600897)
一周要闻 更多内容>>
· 中国证监会:增强对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信心
· 中国证监会:发行可转债又有新要求
· 被套股民难愈合的十大"伤" TOP
    第一伤:伤财。股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用,把自己养命的退休金、工龄买断金、下岗补贴金、做生意赚的糊口钱投入股市,臆想增点值、保点值。结果,遭到了打劫,股市与每年持续增长的经济背景反其道而行之,暴跌近900点,股价被腰宰,财富伤尽,沦落为社保基金扶贫的对象。
  第二伤:伤神。买了股票就等于买了优伤,眼睁睁看着股票下跌,吃不下饭,睡不稳觉,积郁成疾,终日惶惶,神经兮兮,伤透了神。
  第三伤:伤心。哀莫大于心死。面对史无前例的灾难性下跌,没有经历过熊市的股民的心已死了。俗话说:十指连心。而今却是十股连心呀!每跌去100点,就像利箭穿心,痛苦难耐。最大的伤心是投资信心受到致命打击,民心已丧失殆尽。
  第四伤:伤身。持有股票就如同手榴弹,稍不留神,就会引爆,被炸得遍体鳞伤。而股民"为股消得人憔悴"成为胃肠病、心脑血管病、肝病、肾病、软骨病的高发人群。
  第五伤:伤雅。中小散户作为弱者群体,与世无争,原本是很善良而文雅的。不公平的待遇和巨额亏损,使他们一反常态发怒了。他们骂不争气的上市公司,骂黑庄,骂黑嘴,骂那些高价圈钱的猛虎,骂那些违背"三个代表"精神的不得人心者。然而,骂有何用?莫非诅咒能够止跌,唾沫能够淹死人?
  第六伤:伤感情。一人炒股,全家遭殃。炒股亏损是家庭危机的原因,易导致夫妻反目,父子埋怨,使亲戚朋友的钱血本无归。男人亏了,会找女人出气;女人亏了会怨男人无能,伤感又伤情。
  第七伤:伤面子。有的股民原本是讲信用要面子的好人,但炒股被套后,为了翻本,不得不四处借线。结果是越套越深,陷入屡套屡借,屡借屡套的"连环套"。最后,为了躲债,东藏西躲,失去信用。
  第八伤:伤痛。股民买了股票,要承受套牢的痛,割肉的痛,失望的痛,甚至是退市的痛,所有的痛股民都得扛,真是难以承载的痛呀!
  第九伤:伤害。做股民都是无辜的,但无辜者却往往遭到制假的伤害,虚假信息的伤害,庄托的伤害,庄家骗线诱空诱多的伤害,而被伤害了居然找不到地方投诉。
  第十伤:伤命。股民因借钱炒股或心理承受力差而踏上不归路的消息,已经不算什么大新闻了。什么伤都可以医,这致命伤,后悔药也不能医。关键是你的命不能换来利好,扭转乾坤。死了白死了。
· 上帝的炒股记
TOP
    话说上帝自从成家以后,做事情很不顺心,好不容易赚点钱也只够养家糊口。 偏偏此时上帝的老婆--天使,又因为自己所在的婚介公司生意清淡而倒闭,只能下岗在家。正当两夫妻为生计问题发愁的时候,上帝有个朋友建议他去人间炒股, 说炒股可以发大财。经不住朋友诱惑的上帝最终决定拿出了自己和天使的全部积蓄去做一回股民。
  来到股市以后,上帝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该买什么比较好。最后还是天使说了话:"我看那天使股票就不错,你看它取了个和我一样的名字,将来股价也可能上天!""对,我们就买天使股!"上帝夫妻于是将所有的钱买入了天使股票。
  几天以后,上帝去看了看自己的股票,发现涨了不少,心理别提多高兴。然而一段时间以后,上帝的天使股突然大跌,他一下傻了眼!到处打听消息才知道他买的天使股票涉嫌造假,公司和庄家内幕交易等问题,估计天使股票还要下跌!上帝急了,在交易所思考了很久以后,决定去找天使公司,看看自己是否有没有可以得到赔偿。
  来到天使公司,上帝顺利的见到了公司的老总,"你们公司怎么搞的,害的我亏损了这么多钱,你看怎么办?""哎呀,对不起啦,我们也不愿意这样"
  "不愿意这样,为什么还要造假?这不是坑我们吗?""我也不想作假,但是没有办法,都是庄家要我们做的,我们也是受害者。""你们和庄家联手操纵自己的股票,你还是受害者,笑话!""是真的,我们没有拿你们股民的任何好处,好处都被庄家拿走了,你应该找他们去索赔才是真的。"
  上帝一想,也有道理,就去找庄家。"庄家,你们操纵股价,害的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你说怎么办?""错,首先我们买卖股票是按照正常的交易程序进行的,不叫操纵。然后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虽然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已经被上面没收了,不仅如此我们还被狠狠的罚款,连老本都赔上了!""活该!谁让你们吃人不吐骨头?"上帝说:"那我该找谁去索赔?""股评家,是他们煽风点火,你才上当买的这个股票的"。
  上帝觉得有道理,又去找股评家,股评家一笑,说:"我只是发表了对这个股票的看法,又没有要你买,你凭什么找我?要找你找媒体去,是他们宣传的,没有它们宣传,你们也不可能知道有这个股票!"
  上帝又去找媒体,媒体说:"我们刊登股评的时候已经申明过,股市有风险,你不听不能怪我们,要找你就找股票的主管部门"
  上帝于是去了主管部门,那里的人很客气,"您是上帝吧"上帝一阵惊喜,跑了这么多地方终于有人认出他了。"您是来谈股票索赔的事情吧",上帝激动的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我们已经替你想到了解决的办法",上帝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你去法院起诉上市公司,保证你可以获得赔偿",临行前,上帝紧紧的握住主管的手:"您是我的再生父母!"
  来到法院,上帝很快递上了起诉书,几天以后,法院给他的答复差点没让他气晕过去"我们暂时不能受理你的申诉,因为我们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证券法》是干什么的?""很抱歉,这部法律中没有关于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索赔的条款""这……这……这,如何是好?""你也不要激动,去上市公司找找,估计他们能解决。"
  上帝又回到上市公司,这次天使公司的老总把脸一拉,说:"你是不是神经病?股票亏了找我?我们是上市公司,又不是交易所!""但是……""但是什么?保安!保安!快把这个人带走!""我是上帝!你快赔我钱……哎哟,哎哟,你们干吗打人!""我们打的就是上帝,哈!哈!哈!因为我们是玉皇大帝!"
  被天使公司赶出来以后,上帝觉得再也没有脸面去找其他人。想想自己今天的遭遇,越发的伤心,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哭了一场,没想到自己堂堂的上帝竟然会被人愚弄于股掌中!
  不久,从天堂传了消息,上帝下旨:凡是和股票有过关系的人,除散户以外,死后禁止上天堂。
· 我不要"补偿" TOP
    2002年1月26日(周末)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披露了<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该方案开题提出:"总的精神是,国有股减持与流通应兼顾各方利益,争取多方共赢,对流通股股东进行合理补偿,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维护市场稳定,积极发挥财务顾问的作用,采取稳妥的市场化方式,用充分长的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进行。"27日随便打开一个证券类网站,关于该方案利多利空论战的火药味充斥了各论坛。结果是28日(周一)开盘之后,大盘一泻千里,沪指抹去91点,市值损失6.33%。"争取多方共赢"的声音还在绕梁,结果,现有的流通股股东又少了几粒米。
  本次方案最大的进步是首次提出:对流通股股东进行合理补偿。为此,我们来做个分析。首先,对流通股股东进行合理补偿,也就是正式从源头上承认了国有股的减持和流通将给已流通的流通股股东造成损失。其次,作为弱势一端的流通股股东并没有话语权,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这个方案。其三,减持的价格还是就高不就低,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其四,竞价底价的确定和全流通股价的形成都建立在参与各方理性预期和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之上,但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一个大整合过程之中,大震荡将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向下震荡将是一段时期内痛苦的现实......
  其实,周一的下跌应该是很正常的。我们举个保险的例子来说明一下。如果你投保了,又出了车祸,此时保险公司给你送来经济补偿金,你高兴不高兴,要不要?肯定高兴,肯定要的,是不是?但是如果换了一个情形,现在你是坐在一辆有可能驶入深渊的车上,给你两个选择的机会,一是跳下车了,有可能受一点小伤,但没有生命危险;而另一种就是你继续坐在车上,即使出了车祸,也有保险公司给你理赔。我想,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选择前者,而不要保险公司的理赔。但是在证券市场里,忘记风险心存侥幸者众,选择逃离者的思维较慢,但也慢慢有人觉醒了,补偿无利"我不要补偿",以致1月28日的91点大暴跌,结束了1月23日的反弹。
  其实在股市的博弈中,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创造的利润、投资者的信心预期和资金与筹码的平衡是证券市场的稳步发展的基石。尤其是后者,国有股的减持和流通更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撑,在对各种违规资金清理整顿之后,目前场内的资金明显有点捉襟见肘,加上公司业绩的预警和预亏,与国际化的接轨,监管的加强,投资者对后市预期的降低等等方面者抑制了资金的净流入,而在这种情形之下,没的足够的增量资金入场,任何国有股的减持方案都很难取得多羸局面,而仅仅是从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减持时间等技术面的修修补补,股市重心只能依次下移。
  已经增殖多倍的国有股减持目前已经同意给予流通股股东"合理补偿",但这个补偿仅仅是流通股股东从左口袋放入右口袋,并且在"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产生"消耗",我们还是选择了"我不要补偿",我要先下车。
· "折让配售方案"引发股市大动荡 TOP
    编者案:"国有股减持"话题梦萦股市,投资者几经遭受股价因此而出现的大涨大跌折腾,烦了!"别再折磨我,我有心脏病"--一个投资者的诉求。
  探测气球升空即爆
  1月28日,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发布了"国有股减持方案的阶段性成果",当日股市暴跌逾6%,投资人再次经历了"黑色星期一"的大泻行情,这反映出市场对证监会提出的折让配售方案严重不满和失望。迫于压力,次日证监会规划委不得不做出三点解释,说这是"一个讨论方案",还要 "不断补充完善",云云。股市暴跌的势头才得以平息,29日大盘大涨2.4%。
  "多赢"方案遭到质疑
  1、"全流通"招来了狼。国有股减持本身就猛于虎也,这次把非国有的不流通股份也纳入市场化的范畴,可谓"虎狼齐入室"。尽管"全流通预期"的概念距离全流通尚有相当一段时间,但是必须考虑到,全流通已经非常明确地成为方向,这已不仅仅涉及到国有股。虽然流通后的股价和市盈率已大为降低,但流通量增加了许多,在增量资金问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当前市场实在吃不消。
  2、高价减持不松口。前一段时间,投资者对国有股减持的最大不满就是其定价太高,打着"让市场合理定价"的幌子,蒙骗当前投资者的现金。此次新出台的折让配售方案仍没有脱离其原来高价圈钱的目的,在当前股价依然很高的情况下"让全体投资者去公开竞价要出售的非流通股",这种竞价结果的可想而知:竞价绝对不会低!而且,方案中提出让"非流通股股东确定竞价底价",这样出来的竞价底价肯定不会低于每股净资产,也就是说,市场一直期待的定价可能低于每股净资产已成泡影。
  3、方案不忘再融资。方案规定,上市公司在进行配股或增发股票时,也可以进入"全流通预期",这样大股东为了使得手中的股票及早变成流通筹码,必然要迫使其控股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或增发,新一轮的再融资浪潮将形成。
  4、现流通股东没有发言权。老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原则,因为竞价产生的全流通股价格首先有非流通股股东确定一个底线,而后再由其他全社会投资者公开竞价产生。与近期新股竞价发行十分相似,而目前新股的发行方式恰恰是市场意见颇多的,关键就在于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结构不合理,从而垄断了公开竞价产生的价格,造成此价格的扭曲;
  5、留下大鳄操纵市场的漏洞。试想如果某投资者手中持有上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想竞价非流通股的话,他完全有可能使竞价出来的价格符合自己的意愿,而后在二级市场上再次利用资金优势全力打压股价,使二级市场流通股价与竞价出来的价格接轨,这样的话,所谓的差价补偿就等于一句空话,而且二级市场的价格是按照最近的20个交易日的收盘平均价为基准,事实上大部分投资者持有的时间肯定超过了20个交易日,套牢的位置大多在2000点之上,故即使有差价,也不可能完全补偿原流通股东的损失。
  且看方案如何修改
  管理层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试探性阶段,既然市场不接受这种"国有股减持方案的阶段性成果",那么就需要进行再修改,直到被市场接受为止。如果实在两全不能齐美,修改方案再次遭到市场否定,并引发股市新一轮的大动荡,那还不如"推倒了(让后人)重来"。
· 恒通证券:剧烈震荡有吸筹迹象 TOP
     受中国证监会在北京召开市场分析座谈会,提出要增强对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信心,这一消息的影响,今天两市放量上冲,大盘最高反弹幅度超7%,B股曾全线涨停。买盘大举入场,成交量同步放大,仅上海就成交179亿多元,表明市场信心得到明显增强,昨日我们对目前缩量的情形有所担忧,但今日在消息面的配合下,成交量有效放大,盘中显示,部分资金利用近期巨幅震荡积极回补,有吸筹迹象。
  近期我国政策市特征更为显著,随着消息面的扑朔迷离,市场变动尤为剧烈,今日的上涨更是表明管理层的态度是股市涨跌方向的主要因素。透过这些政策的变化,我们感觉到管理层已给出了明确信号,市场人气和信心都得到了一定的恢复,预计行情在短期内仍有望保持上涨的格局,只是今日单边涨幅较大,有可能会出现震荡。但我们认为在后市的短线回档中主力资金仍有可能继续积极回补,所以目前遇到股指回落整理时应该是买入时机。但随着后市行情的延续,能否产生主流热点就十分重要了,我们认为后市个股分化之后,反弹个股的走势可能会走弱,从盘中看科技股和超跌次新股的成交量放大较为充分,建议后市多加关注这几个板块的动向。
· 北京证券: 厦门机场(600897) TOP
     厦门机场(600897):总股本27000万股,流通股本6750万股,2001年中期每股收益0.089元。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港集团公司提供候机设施的使用保障和服务。该股近期涨幅不大,股价在连续大幅下挫后,积蓄了较多的做多动能,加上流通盘适中,内在题材丰富。短线投资者可适当关注。
· 中国证监会:增强对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信心
TOP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人民法院开始有条件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强调,待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进一步成熟后,人民法院必将无保留地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李国光解释说,之所以设立行政决定前置程序,是考虑到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案件数量很大。另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人提起诉讼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为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前提,可以解决原告在起诉阶段难以取得相应证据的困难。
  去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对证券市场上发生的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下发了"暂不受理"的通知。据了解,当时这么做,主要是为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准备工作赢得时间。因为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侵权行为存在于股票发行和交易各阶段,不仅参与侵权的机构和自然人有一定的数量,而且被侵权对象和诉讼参与人数、案件数量亦不在少数。在目前可资具体操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有一段准备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诉讼准备。最高人民法院现在积极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无疑对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上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具有迫切和重要的意义。
· 中国证监会:发行可转债又有新要求
TOP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就执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低于6%的,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现金流量。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80%。公司的净资产额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股东大会应对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转股价格修正等事项进行逐项表决,且作出具体安排,不得授权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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