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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
---- 汽车消费贷款是建设银行向在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车的贷款。
----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
具体条件
1.贷款的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的法人和其他2.经济组织要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行;
4.借款人必须提供建行认可的担保;
5.借款人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及利率
---- 为了满足用户的不同需要,法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个人最长不超过五年。
----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金额
---- 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建设银行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车款的20%,借款的最高限额为车款的80%。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或其他资产作为抵押的,存入建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车款的70%。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存入建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车款的60%。
还款事项
---- 汽车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借款人要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建设银行,并征得建设银行的同意。
---- 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所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自行终止。建行在合同终止三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物权证明等凭证退还给借款人。
---- 通过龙卡还款的个人客户可在当地的建设银行储蓄网点于还款日(结息日)前将当期应还款项存入信用卡或储蓄卡,由经办行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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